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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审查员谈心,做一篇起死回生的答复(转载)

湖北昭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4次浏览 2025-01-13

在做专利答复中,两项技术的结合或不同领域技术转用的情况较为多见,如果审查员能够检索到基础技术A和转用技术B,以此评价专利创造性,代理师很难答复。

本次想谈的,便是类似的一个案件。本来已经感觉希望渺茫,但是本着对技术的敬畏之心,转变了一下答复思路,最终起死回生,获得发明授权。

1、背景:

这个案件在一通意见中,审查员认为D1、D4均公开了基础技术A,D2公开了技术B,A与B结合能够得到本申请方案。

经过分析对比,从大的原理上来说,感觉确实比较接近(电学案件,更多是原理性内容),但还是发现有一定的差异,按照我的逻辑,有差异,有效果,那这个专利就有很大授权希望,便按照“三步法”认真做了答复,看审查员二通反馈。

然后来了二通,审查员在二通中仍然认为D1、D4都能够与D2结合得到本申请。

2、准备答复:

看完二通,我感觉有些棘手。这个案子是个转用发明,D2有一定的领域差异,但是从原理结合上,似乎确实能够得到本申请。但仔细想想,现实中很多都是转用的技术,本申请不公开,行业内就没有类似的技术啊,很明显是“事后诸葛亮”。

然后,代理师怼人的情绪就爆发了,毕竟是有差异的,而且还有效果,我要把审查员怼回去。

意见陈述书写了一部分分析后,我在想怎么怼的痛快,让审查员认识到“事后诸葛亮”的错误逻辑,又能获得授权。

内心:但我这样写上去之后,是否真能够获得授权?

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我觉得还是有可能授权的,但是驳回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我想要争取这篇专利授权,似乎不能这么做,那还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反馈思考1:敬畏企业技术

我重新对这个案件做了分析,如前所述,这种转用的技术很多,现在技术的相关原理可能很多,但真正最后做出应用的却很少,这是为什么呢?

企业实际是最接近市场的,他们提出这个发明点,是明确知道市场上没有相关产品的,也存在对应的痛点,那他这个如此有创新的技术为什么不能够被授权呢?

例如人脸识别技术很成熟,但真正把人脸识别做到精准识别的又有几家,通过借用其他领域技术做到精准识别,不是一种创新吗?

反馈思考2:审查员是什么想法

基于反馈思考1,从企业角度考虑,我坚定了一种想法:这类创新是很有价值的。那怎么说服审查员呢?毕竟从特征上对比,确实很接近。

基于该思想,我觉得答复中不应该情绪化,审查员和你无冤无仇,没必要故意驳回你,还是要有一种善意来看待审查员。

那进一步分析,在审查员审查中,审查员的观点可能有两种情形:

情形1:认为D1、D4结合D2确实能够得到本申请;

情形2:认为D1、D4结合D2虽然存在领域转化问题,也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根据三步法,并没有看到较大的区别,没有理由不驳回。

基于善意考虑,我认为第二种情形可能性更大,毕竟我们自己在开始看到对比文件时,也觉得很接近,更何况是没有和技术人员交流过的审查员呢。

反馈思考3:让审查员明白我的想法

既然已经梳理清楚,那关键点就是让审查员明白我的想法,而且这种想法还要从技术层面体现出来,而不能只是自说自话。

然后我考虑,是不是可以和审查员来一次谈心。既然认为这种技术转用有创新,要争取让审查员体会到这种创新,从技术中了解这种转用难度不是显而易见的,再来重新审视本申请的方案。

3、重新答复

在新的思路下,先按照“三步法”重新对专利做了分析说明,得到本申请的非显而易见性。这个部分是答复的基础,不可省略。

然后,对审查员的观点,做了针对性回复,也是本文要说的重点。(由于具体文件不便于披露,部分特征有调整)。

回复点1:

在该部分内容中,并没有回避D2与本申请原理上的相似之处,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并找出关键点所在,我认为这可能也是审查员审查时的关注点。

回复点2:

针对关键点,在这部分分别将D1和D4做了分析,并指出其与D2不具有结合性。

因为差异分析在“三步法”答复中已经重点说明,这里其实是对核心差异做了进一步强调,更为简洁,目的也是传递观点思路。

此外,这部分也引入了“发明构思”这个点,这与前面所做的技术分析实际是有关联的,其实也是敬畏技术的体现。

回复点3:

回复点3对前面的分析做了对比,回复点2是从对比文件的角度做的分析,说明其结合得不到本申请;回复点3是从本申请的角度进行分析,说请其解决的问题及效果是对比文件结合也无法得到的。

到此,基本的答复已经完毕,并且在此通过“发明构思”指明本申请在设计上就是在先所没有的,这也是体现前面分析中如何让审查员避免“事后诸葛亮”。

回复4:

这部分回复,也是承接前面的思考所做的分析。

首先对前面的分析做了一个总结,帮助分析审查员之前观点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简单举例,提示类似案例是具有创造性的。最后再次强调“发明构思”的问题,引发思考。

我相信大部分审查员老师还是比较客观的,所以希望代理师和审查员都能够在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从一个客观的角度探讨“发明构思”这个问题,进而再来评判专利的创造性。

4、后续:

答复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和审查员做了一次谈心。在撰写过程中,实际上也是这样一种心态。试着去让审查员先理解我们的方案内容、设计原理,而不是强硬自白。

但在我后来再翻看这篇答复时,似乎没有感受到当时的那种娓娓道来的感觉,也可能是理解了,也就不再觉得新奇了。

答复后,其实我挺期待的,毕竟是一次思路上的探索。

然后大概是在答复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的某天下午,接到审查员电话,说该专利有个形式问题需要修改,我笑了,这意味这审查员老师认可了我们的答复,该专利近期也最终获得了授权。

其实,后来我是想打电话和审查员探讨下的,探讨下他是如何理解的,是否真的如我分析的那样。

当然,也想说一声谢谢。

因为我感觉,他是读懂了我的诚意的。。。

文章来源:IPR视界,作者韦超峰

作者介绍

韦超峰,专利代理师、律师;曾主办多项省级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办理的无效案件被评为2022年复审无效十大典型案例;在主要知识产权期刊、媒体平台发布多篇专利微观布局专业文章;在专利侵权、检索分析、商业秘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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