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适用和不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扑灭A、B、C和D类火灾。如生产车间,办公室,文物、档案储存间,可燃液体、可燃固体仓库,商店,发电机房,配电房,电缆沟等场所,以及火车、公交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使用。
2.2不适用于:
1) 自身能够释放氧或提供氧的物质,如硝化纤维、物的火灾。
2) 钠、钾、锆、钛等金属火灾。
3) 深度阴燃的火灾。
3 结构与工作原理
1、电启动线 2、热敏线 3、固定盘4、气体发生器 5、超细干粉灭火剂 6、壳体
AS600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结构
AS600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主要由壳体、超细干粉灭火剂、气体发生器构成。当任何一种启动方式动作时,气体发生器中的化学产气剂迅速反应产生气体,将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向保护区,以局部或全淹没方式灭火。
4 技术参数
4.1 AS600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技术参数见表1
注:如实际产品外形尺寸与表格中不一致请以实际产品为准
4.2产品根据用户要求,可提供热敏线启动方式,电启动方式,或电启动与热敏线双启动方式。
5.1灭火装置在运输、贮存及安装时禁止硬物直接撞击外壳;禁止向灭火装置外壳通电;禁止靠近加热、加温设备。
5.2灭火装置应保存在干燥的仓库内;
5.3安装人员必须遵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4灭火装置的外壳和薄膜破损时禁止使用;
5.5检测灭火装置电启动的电流不得大于150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