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 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防火分隔措施 1.防火分区间分隔 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 ㎡~6000 ㎡,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 类甲级防火玻璃。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火墙在站台有效长度各端延伸10mm。 2.设备用房分隔 地铁车站内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当管线穿越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线之间空隙紧密填实;当风管穿越时,该处应设防火风阀;当穿越的管线为难燃材质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一)安全出口 1.车站的每个站厅公共区均应设置不少于2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两个安全出入通道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2.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该站厅的安全出口数量应按每条线不少于2 个设置。每个站台至站厅公共区或地面的出口通道或楼扶梯的数量不应少于2 个。电梯、竖井爬梯以及设于管理区的专用楼梯不得作为乘客的安全出口。位于站台层屏蔽门(安全门)端门之外的设备管理区,该处通向端门的外走道可作为设备管理区的疏散走道。 3.站厅公共区与商业等开发的出入口应各自独立设置。当合用时,必须保证每个站厅公共区具有不少于2 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且满足疏散距离不超过50m 要求。 4.有人值守的设备管理区内,其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并应有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无人值守的设备管理区内,其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或通向公共区。进入设备管理区的消防专用楼梯可作为该设备管理区人员的安全出口。 5.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设不少于2 个直通地面或其他敞开空间的安全出口。当站厅公共区设于侧站台同层平面时进入站厅公共区应不少于2 个门洞,且洞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6.中央控制室、设备室等房间内的设备布置应方便人员逃生,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 7.主变电所内长度大于7m 的控制室、配电装置室、补偿装置室,应设置2 个安全出口,并宜布置在设备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 时,宜设置3 个安全出口。当配电装置室有楼层时,一个出入口可设在通往室外楼梯平台处。建筑面积超过250 ㎡的电缆夹层,其疏散口不宜少于2 个。 8.车辆基地、上盖物业的人员疏散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上盖物业的人员疏散通路不应经过车辆基地,应独立进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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