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车辆gps定位
危化品车辆gps定位
发货
规格
-
内蒙古广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 乌海市

山西:所有进入本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

近日,山西交警对通行山西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做了如下提示:

 


 

2、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条件,应当按照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品,不得超载,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紧急切断装置,应当安装或悬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安装、粘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标志牌。

 

3、随车携带有效证件以及《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许可证明,按照有关要求注明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装货人、始发地、目的地、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包装规格、数量、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5、每日0时至次日5时及公众假日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上行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通行我省高速公路;采用伪装、隐匿等方式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驶入我省道路。出发前请提前规划线路行驶,避开禁行路段和收费站点,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行驶中一律靠右侧通行,严禁随意穿插、超越。

 

6、严禁疲劳驾驶。驶入山西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尽量避免夜间和凌晨等事故易发时段通行,提前规划休息地点,将车辆停放至休息点指定区域,确保每2小时休息一次,每次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休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企业和驾驶人要服从途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主动接受备案登记和检查;途经桥梁、隧道、弯道、长下坡、互通匝道、收费站等事故易发路段,一定要谨慎驾驶。

 

8、如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的要将车辆迅速靠边,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人员立即撤离至地带,立即报警后等待救援。

 

佛山:一辆都不放过!严查危化品运输车

6月份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以“生产月”为契机,部署开展危化品运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源头管理。

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
佛山交警在市内主要路段、路口,采用固定执勤和流动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真正把危化品运输管理落到实处。

加强对企业的检查


交警部门积极联合交通、应急等政府职能部门,针对辖区危运企业开展大检查、技能训、应急模拟演练等活动,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及时除生产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一企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要求,检查企业经营许可和理制度。
详细查看危化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人、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逐车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车辆GPS安装使用情况、监控记录、提醒记录、处罚记录、车辆实时在线情况和行驶状况等。
对检查存在隐患的企业,列出清单,建立档案,按照户籍化管理规定,逐车责任到人,做到见车见人、追查到位。

推送驾驶知识和案例

6月以来,佛山交警通过短信、双微平台、微信群等,积极向广大驾驶员宣传夏季交通知识,及时发布危化品运全事故典型案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行安提示,推送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知识。
提示驾驶人自觉做到运输,提升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从源头预防因交通运输导致的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下一步,佛山交警将继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管控机制和有效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

危化品运输车违被罚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危化品运输车有以下行为的,将会被处罚:
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记6分罚款200元。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记6分罚款200元。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的,记6分罚款200元。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的,记3分罚款500元。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记6分罚款2000元。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罚款50000元。使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罚款50000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的,罚款10000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罚款10000元。
上海:对危化品运输和装卸发新禁令
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将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一起,继续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措施。
具体内容:
1、在禁止运输时间方面: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上午10点至下午4点,禁止进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2、在禁止装卸时间方面: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上午8点至下午4点,禁止进行装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