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建立事故查处长效机制
按照“不放松要求、不降低标准、不降低问责力度”的要求,福建煤监局制定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导制度》,加大对委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跟踪督导和延伸监督,确保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坚持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通过严肃责任追究、挂牌跟踪督办整改,对事故单位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责任约谈,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讲解,加大警示力度,促进“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2013年,全年依法查处煤矿事故4起,依法追究42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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