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业余组)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长江钢琴第二届全国钢琴比赛(业余组)的设立,旨在促进我国青少年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普及和发展,进一步提高钢琴教学水平,给广大青少年业余优秀选手提供一个音乐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为我国钢琴演奏领域选拔储备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一、比赛程序
1、选拔报送
请各报送单位以选拔赛的方式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届比赛,按照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参加复赛的优秀选手,于9月10日前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登记表(可在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下载)。
2、赛事安排
复赛:根据各地优秀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共有约180名非专业选手获得赴湖北宜昌参加复赛的资格。
决赛:从复赛选手中评选出80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二、组别范围:
按年龄分为五个组别,请按以下年龄要求选择参赛组别。
A组(5—6岁):参赛选手为200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B组(7—8岁):参赛选手为200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C组(9-10岁):参赛选手为200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D组(11—13岁):参赛选手为200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E组(14—17岁):参赛选手为199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决赛评审将以选手参加决赛时的身份为准,如决赛时已被音乐学院钢琴专业录取,组委会将取消选手比赛成绩。音乐学院非钢琴专业选手可以参赛。
三、比赛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1、曲目要求
复赛演奏曲目:
(1)练习曲一首;
(2)中国或外国作品一首;
决赛演奏曲目:
自选2首或1首中国或外国作品(不可与复赛相同);
C组、D组、E组选手也可只选择以下协奏曲1首:
①海顿D大调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②莫扎特F大调钢琴协奏曲K459第一乐章
③贝多芬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9第三乐章
④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第三乐章
⑤卡巴列夫斯基D大调第三(青年)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⑥肖斯塔柯维奇第二钢琴协奏曲OP102第一乐章
注:如果决赛曲目选择协奏曲,组委会将在现场决赛时提供专业钢琴伴奏人员,并提供合伴奏时间。
2、时间规定
A组(5—6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4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设低限;
B组(7—8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
C组(9-10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低于6分钟;
D组(11—13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设低限,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低于7分钟;
E组(14—17岁):复赛两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设低限,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低于8分钟。
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少于规定时间,取消比赛成绩;选择协奏曲的选手不限时。
四、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排序评出各组别的等次奖、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对获得优秀奖的选手颁发奖品和证书。对所有参加复赛的选手,将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各组别获得等次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中国音协今后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
五、经费来源
为鼓励各地优秀钢琴选手积极参与,比赛经费由组委会筹集,不向选手收取参赛费。主办方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六、比赛日期
复赛、决赛拟于2014年10月14日至21日在宜昌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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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万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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