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海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法律、法规规定,县城管局、公安局联合执法,决定对城区违法占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连日来,我们县城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在牛山路、幸福路发放车辆整治通告1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0余辆,在县城区广泛宣传整治内容。截止目前,已清理整顿主次干道非机动车辆2000余辆。
(东海县城管局:鲁潇潇 杨杰)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