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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煤矿事故十一人被立案侦查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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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在云南省曲靖市“4·7”“4·21”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11名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所涉渎职犯罪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情况开展全面侦查。

  今年4月,曲靖先后发生两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5人遇难、1人失踪。其中,曲靖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失踪;曲靖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498万元。

  事故发生后,最高检立即将两起案件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求云南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围绕事故原因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独立调查。分别成立了三级检察机关干警组成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针对下海子煤矿“4·7”重大透水责任事故,检察机关已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高家村煤管所所长韩自增、技术副所长黄俊波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针对富源县红土田煤矿“4·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检察机关已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徐武嘉、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钱小万等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驻红土田煤矿安全监督员黄建华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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