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5家福利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等3家医院,试点开展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相关工作,并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此次试点的养老机构包括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试点医院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
试点医院将面向合作养老机构开放优质医疗资源,并开展以视频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门诊和远程查房等为主要内容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
通过此次试点,民政部还将研究制定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