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为中小企业开辟出了新的融资渠道,但据对河北唐山、沧州、邯郸、保定、廊坊、张家口,山西临汾、长治,内蒙古鄂尔多斯、赤峰、包头市(以下简称“11市”)调查显示,受中小企业缺乏了解、融资成本高、融资周期长、相关部门和机构缺乏推动积极性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发展极为缓慢,致使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亟待关注解决。
中小企业直接、集合票据融资发展缓慢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缓慢。2010~2013年末,11市分别有中小企业26.3万、27.9万、29.5万和31万家,年均增长5.6%;开展融资的中小企业分别为9.1万、10.3万、12.2万和12.1万家,年均增长10%;融资总额分别为2898亿、4120亿、4670亿和5272亿元,年均增长22.1%。
其中,开展直接融资的中小企业分别为31、86、94和112家,分别占融资企业总数的0.03%、0.08%、0.08%和0.09%,不足千分之一;直接融资额分别为79.1亿、694.8亿、624.1亿和525.1亿元,分别占融资总额的2.73%、16.86%、13.36%和9.96%,不仅占比低,且近两年总量和占比均呈减少趋势。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发展缓慢。2010~2013年,11市仅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笔,涉及中小企业5家,发行总额1.19亿元,占同期11市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的0.07‰;占11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总额的6‰。
其中,一笔为2012年某市一家运输有限公司与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发行的1.1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期限3年,票面利率6.5%;另一笔为2013年某市3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的900万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期限1年,票面利率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