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工商系统将帮助企业融资解困作为优化环境,助推经济发展作的重要举措,积极发挥动产抵押职能作用,支持企业盘活资产,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9月底,共帮助办理动产抵押539份,抵押金额235.48亿元,为企业融资约117亿元。
近日,经请示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同意我区将动产抵押范围由原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扩大到籽种、家禽、用具、牲畜,养殖户的鱼苗和水产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等。全区动产抵押的规模的扩大和登记范围的拓宽,必然会进一步盘活市场主体资产,有效缓解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此外,对银行扩大信贷规模、防范信贷风险,扶持市场主体融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