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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银行存款”禁为他人质押融资

北京青年报 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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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加强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监管,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银行存款是保险资产配置的基础性资产,占比接近三分之一。

  保监会强调,一是强化交易对手资质,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是建立银行存款托管机制,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三是规范存单质押行为,明确以银行存款为自身质押融资的管理要求,禁止向他人提供质押融资、担保、委托贷款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银行存款业务的信息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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