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项目融资应评估环保指标

文汇报 2014-02-27
阅读:0

  昨天,在英国领事馆举办的“环境变化与大气治理的金融应对”圆桌论坛上,与会专家建议,不妨借鉴国外经验,将土地、水、空气等自然资源视作资本,鼓励金融机构在运作项目融资、企业上市的过程中更多考虑环境因素,尽快落实相应激励及约束机制。

  环境数据分析机构Trucost亚洲业务主管黄超妮在论坛上提出了“自然资本”的概念。她表示,自然资本应当建立评估体系,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赵晓菊表示,她理解的“自然资本”,既包括土地、水、空气等资源,也包括原住民等构成的整体生态。她表示,这些资源对全人类而言都是资本,雾霾等极端天气就好比自然资本破坏之后呈现的显性风险。

  赵晓菊表示,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国内的金融机构在涉及项目融资、企业上市时,应该更多地考虑环保因素所占的比重。据她所知,国内仅有一家银行加入了赤道银行的环保协议,少数金融机构会在贷款时对项目的环保指标进行评估。金融主管部门虽然也倡导考虑环境因素,但缺乏可操作的配套政策。今后在具体操作中,可以考虑对破坏环境的项目加以约束限制。同时,对绿色的项目,也应当制定可实施的激励机制。只有将自然资本作为经济考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环境才有可能长远改善。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本网。非本网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发现有任何侵权内容,请依照下方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投稿电话:400-0087-010 转 0
投稿邮箱:press@ibi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