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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可获 最多30万元补贴

山东商报 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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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财政局和济南市审计局联合发文,决定对济南市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文件指出,对中小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可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40%申请财政补贴,每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根据文件,接受补贴的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济南市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照章纳税,对地方财政有贡献;成立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贷款后能按时还本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另据了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资金全部由申报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市级产业引导资金列支。申请融资费用补助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其他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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