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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能赚钱购物有红利 “金玛商业模式”实现消费变投资

国联资源网 20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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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7日上午10时,金玛“消费变投资”商业模式落地发布会暨东北万庄和金玛超市践行“金玛商业模式”启动仪式在唐风温泉成功举办。中国商业联合会、大连市工商联合会、大连市农委、大连市服务委、大连市商业联合总会、大连市连锁经营协会、金州新区工商联合会、金州新区商业联合会、大连黑龙江商会、大连异地商会、企业家、新闻媒体以及中商、华商、龙商、金玛集团的领导和来宾共300多人。

  会上,金玛集团在全国率先开始了“消费变投资、投资变股东、股东能分红”全新商业模式落地发布。据悉,“金玛商业模式”是受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教授所著《消费资本论》、《消费者也可以成为资本家》理论上创新而成。

  消费资本论提出,当消费者购买产品时,生产厂家和商业企业应把消费者的采购视同对本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一定比例惠及消费者。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把消费者从产品链末端以投资者的身份提升到前端,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分享企业成长的成果,使消费和投资有机结合,从而使买卖双方在这种条件下合二为一,成为一体,于是消费者同时又是投资者,消费转化为资本。

  我国有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是有着十四亿消费人口的大国。在地方和企业资金短缺的同时,银行城乡居民的存款却一直居高不下。在消费资本化理论的作用下,消费资本的力量将得到最充分释放,给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推动力量难以估量。

  金玛集团审时度势、高屋建瓴、瞄准商机、调整战略,以“消费资本论”为依据,率先提出“消费变投资,投资变股东,股东能分红”的全新“金玛商业模式”。“消费者可以成为股东、消费者可以参与企业分红”观点在2014中国(大连)消费经济论坛上一经金玛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延和抛出,顷刻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在经济理论界引起了巨大震动。

  金玛集团将消费者在平台消费的消费额除了购买到等价商品之外,还有成为这个平台的分红股东的机会,享受平台做大做强的红利。平台上游的产业联盟企业愿拿出一定的股份和利润,通过正式股东、协议股东和幸运股东的方式,量化和分配给广大消费者,同时承诺一定的董事和监事由消费者代表产生,消费股东永远不承担企业亏损,永远是优先股东。

  这究竟是赋予消费者的新权力,还是营销手段、炒作噱头? 随着金玛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延和创新商业模式的提出,所有震惊、疑惑、兴奋、期待的目光,都聚焦到脱胎于消费资本化理论的“金玛商业模式”上。对此,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传统的分析框架认为今天有付出,未来有回报都是投资,而消费资本论是一种新提法,对于这种模式需要关注调研。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向欣则认为,改革和创新除了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来自基层和企业家的具体实践。

  今天,东北万庄和金玛超市践行“金玛商业模式”启动仪式的成功举办,意味着“消费变投资”的“金玛商业模式”正式落地。以金玛超市(含亿享生活精品超市)直营店践行“金玛商业模式”为例,按照消费股东产生及利润分配办法,2015年消费资本股东分红总额定位600万元。消费排在前200名的个人会员和前5名法人会员,将成为本年度金玛超市消费资本协议股东,可分配比例分别为40%和2%即分配总额分别为240万元和12万元;个人会员消费连续三年成为个人协议股东,且三年总消费额排名前60名,则在第四年可以成为金玛超市的正式股东。在个人年消费额2000元以上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2600名个人消费者作为个人幸运股东,可分配比例为56%即分配总额336万元;在年消费一万元以上的法人消费者中,随机抽取5名法人消费者作为法人幸运股东,法人幸运股东可分配比例为2%即分配总额12万元;在个人幸运股东中每年随机抽取5名正式股东,至2020年共产生6次。正式股东按照金玛超市原始股份额1亿股,从2015年开始至2020年六年要送出3000万股。真正实现了消费者“消费就等于投资,投资就等于致富” 的梦想。

  金玛集团凭借坚实的科学理论,已成功建立了东北万庄绿色食品产业联盟平台。东北地区近千家企业、近万个农民合作社,以及全国其他地区名特优绿色食品企业和销售企业都自愿参加其中,形成了实力空前、规模庞大的商企联合“航母”集群,并在平台上共同推出了“将消费变成投资,消费可以赚钱”的全新金玛商业模式。与此同时,金玛超市还将依托东北万庄集团完善的诚信体系、产品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等优势,立足消费者需求,在线上线下全面推进“金玛商业模式”的实施,助力消费者通过消费实现投资,继而变成股东,分享财富与利益。

  有经济学家认为,“金玛商业模式”通过商业模式实现消费者创富梦想,消费者购物的同时又是投资者,这种回馈式经济有力推动了消费资本化的转变,实现了社会财富公平分配,达成了商家与消费者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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