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和化学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专业协会、专业委员会:
“十二五”期间,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力量,为行业实现稳中有进的总体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民营企业取得的巨大成绩和发展经验,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从大国向强国迈进,我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十二五”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称号:“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和“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中国民营石油和化工杰出贡献企业、创新示范企业、杰出贡献企业家和杰出青年企业家等。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和化学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专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按照《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办法》(附件1)和《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相关申报推荐工作。
三、为便于评审,申报文件纸质版用A4纸上报,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文件电子版及照片发送至:cpcifcpcif@126.com,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
四、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pcif.org.cn)、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hemsme.org.cn)下载。
五、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922室 邮编:100723
联系人:张同飞010-64697919 金博书 010-84885046
传 真:010-64697917
备注: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单位可派一名代表参加表彰大会。
附件:关于评选“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的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