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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新政

国联资源网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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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汽车限购政策 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

2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梳理了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总结了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各地不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稳定城市汽车消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并要求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

*广州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

2月10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称,将2020年广州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车辆注册登记截至日期),补贴申请日期截至2022年1月20日。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仍按之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州市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申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发改(2020)45号)和《补充通知》(穗发改(2020)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2023年起插混和增程不再享有绿牌

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指出,从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再发放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该《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继续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

《办法》明确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申请个人的要求,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过上海市绿牌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外,插电插电混动车辆需的购买者必须满足在上海市有充电设施的要求,并且名下没有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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