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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一览

轨道交通产业网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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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要以新兴信息技术与城轨交通深度融合为主线,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

2021年,部分省市均发布了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轨道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目标逐渐明确。

金华:

金华市首部轨道交通法规——《金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正式列入金华市2021年立法计划。作为“十四五”时期金华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及时立法,将为金义段年底开通运营及未来浙中轨道交通大发展保驾护航。

河南: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申报标准,加强了项目规划建设的省级统筹。核心要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准入标准+省级统筹”,规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报批、建设和管理行为,以避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盲目发展,造成投资浪费。

深圳: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多方面,比如:立项审批、用地和工程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土地供应、临时用地管理、绿化迁移及恢复、管线改迁、交通疏解、工程验收、安全评估等。

东莞:

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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