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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实验室能力比对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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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检验检测行业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化工产品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比对工作。现就征集实验室能力比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比对计划的操作流程;

2.报送的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3.报送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家;

4.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CMA)。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实验室能力比对项目征集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6月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泽宇

联系电话:96315-1-3812

电子邮箱:564771791@qq.com

附件:实验室能力比对项目征集申报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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