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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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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15号)要求,由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华东交通大学编制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已通过我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现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36-064-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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