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的建设要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一、ICU建设标准
那么,建设一个合格的ICU,究竟有什么标准呢?
1、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2、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3、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二、ICU的规模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为65%~75%。
三、ICU病房建设要点
1、地理位置
ICU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像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2、床位的设置
ICU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15㎡~18㎡;每个ICU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25㎡。每个ICU中的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1间~2间。鼓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
3、内部设置
ICU应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往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两床1套。
ICU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广播系统。
4、辅助用房
ICU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有条件的ICU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1.5:1以上。
5、整体布局
ICU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6、医疗流线
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ICU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7、装饰要求
ICU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8、噪音的控制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打印机等仪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ICU的噪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据国际噪音协会的建议,ICU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过45分贝(A),傍晚不超过40分贝(A),夜晚不超过20分贝(A)。地面覆盖物、墙壁和天花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现代化重症监护病房设计应在满足医疗功能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满足人的生理、心理、物质和精神需求为设计原则,为医患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救治环境。
四、ICU的人员配备
1、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ICU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2、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1以上。
3、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