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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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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墨印花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应用,全面提高全省纺织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印发实施《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请遵照执行。

详情见附件。

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省纺织印染行业数码喷墨印花(以下简称“数码喷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应用,鼓励采用技术含量高、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技术与装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我省纺织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遵循推进减排、降低能耗、激励先进、促进创新的原则,对符合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要求的纺织印染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浙江省内建设的新建、扩建、技改或搬迁的数码喷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均满足生产工艺、指标体系等两方面要求的数码喷印项目,属于本指导意见所指的绿色准入项目。

二、绿色准入生产工艺

本绿色准入指导意见所指数码喷印,是针对纺织品的数码喷墨印花应用,包括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工艺(数码喷墨打印之后需要另行添加非生态环保型有机助剂的转移喷墨印花项目除外)两类工艺,不包括滚筒印花、平网印花和圆网印花工艺等其他印花工艺,且应满足以下生产要求:

(一)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可包括织物上浆、数码喷墨印花、蒸化、水洗、拉幅烘干、机械柔软或预缩工序,且不含煮、练、漂、丝光、碱减量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前处理工序及染色工序。

(二)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可包括织物复洗烘干、数码喷墨印花、压烫转印、定型工序,且不含煮、练、漂、丝光、碱减量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前处理工序及染色工序。

本准入指导意见涉及的为数码喷印配套的定型机、烘干机,不得用于其他非数码喷印的纺织后整理加工。

三、绿色准入评定指标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评定指标体系,包括单位产品的新鲜水取水量、能耗、排水量、VOCs 和染整油烟排放等。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项目,应满足下表中的相关指标限值要求。

四、扶持政策

符合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可享受以下相关政策措施:

(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项目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工业项目分类可降级管理,原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管理的,可参照二类工业项目进行环境准入管理。

(二)对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需求,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基础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予以支持,积极安排落实。

(三)鼓励绿色准入纺织数码喷印企业持续开展技改提升项目建设,对具有示范性的技改提升项目,列入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支持方向,择优给予扶持。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对符合绿色准入要求的纺织印染(数码喷印)企业兼并其他印染企业给予支持。

五、附则

(一)本指导意见采用的行业政策或标准如有修订,从其规定。

(二)除本准入指导意见外,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项目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 版)》等相关政策要求。

(三)本指导意见自 2021 年 4 月 25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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