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对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推动作用。近期,部分地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采样监测工作,以下为检测结果:
宜宾市城区生活饮用水: 2021年10月,宜宾市中心城区共监测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本次监测点位设在岷江(菜坝取水点)叫花岩和金沙江(普安取水点)青蛙石。2021年10月,宜宾市中心城区的2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叫花岩和青蛙石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十堰城区生活饮用水:
赤壁市城镇生活饮用水:
文成县生活饮用水: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2]144号〈关于印发《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的通知〉,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评价方法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 项指标及表2;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珊溪水库2021年10月份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威远县集中式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