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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02-22
阅读:971

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s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

附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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