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印发《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到2025年,泰州市绿色低碳水平明显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规划》还提出,泰州市将在绿色转型、大气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土壤修复、固废处理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等领域建设70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总投资135.83亿元。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十大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绿色发展,增强环境质量改善源动力;二是控排温室气体,加速推进碳减排工作,启动国家碳监测试点城市建设,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三是推进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四是深化“四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五是补齐治理短板,提升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六是推进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七是开展生态系统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八是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九是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十是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佛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第一批)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佛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度第一批企业名单共137家。自发布之日起,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为遵纪守法,符合佛山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或应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单位,且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等相关条件。
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印发《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或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列入湖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建设或者使用尾矿(渣)库的;经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近三年发生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国家和省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其他情形。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均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