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实现有效管控,进一步保障市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总投资274.57亿!四川《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沱江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是四川省腹部地区的重要河流之一,涉及全省10个市(州)44个县(市、区),也是四川省污染最严重的一条河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批复同意四川省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等18条流域作为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时,提出了主要任务,即:统筹流域产城人水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带动效应,探索西部沿江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发展模式。
本次实施方案的印发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21〕981号)的重要举措,方案结合试点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自然环境条件和治理现状等因素,提出了水环境质量改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排污总量控制、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6大类试点目标,从构建空间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格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沱江流域控源减污、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流域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5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并梳理了水资源综合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三大类重大项目161个(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总投资274.57亿元。
抚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抚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要求,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2016年12月27日印发的《抚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控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等七个部分。确立了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架构,明确了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对事件发生前的预警、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信息报告、现场处置以及事件结束后的响应终止、事件调查做了规定;完善了应急保障中的经费、物资、人员保障及奖惩措施等。
河南: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综合治理目标提出,到2025年,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61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引江济淮、引黄工程供水区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其他区域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压减90%以上,全省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到2035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9.1亿立方米,除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其他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省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水位止跌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