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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

国联资源网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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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发布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天津加强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储能、氢能、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攻关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市交通运输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针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需求,推动储能、氢能、海水淡化关键材料和核心装备、浓盐水综合利用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攻关。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鼓励太阳能、风电等企业“走出去” 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公开《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作为主要措施,意见指出要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安徽亳州:新建公共停车场需要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日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办法中提出除临时停车场外,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出入口自动道闸、车位监测、停车诱导等智能化停车设施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已建停车场根据自身条件,逐步改造、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在划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按照标示方向停放车辆,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范围;在非充电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非新能源车辆不得占用新能源车辆充电专用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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