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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2-04-13
阅读:710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总体要求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守护优良水生态环境为总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二、《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119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达98.3%以上,无劣Ⅴ类水体断面。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规划》重点任务

着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进绿色发展,实施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对焦化、有色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或清洁化改造。

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研究制定并实施乌江、赤水河流域深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行动计划。建立全省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机制。制定全省重要水体名录,维护重要水体生态功能。优化全省水功能区划,合理确定水域功能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保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逐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研究制定贵州省美丽河湖地方评选标准,重点推进赤水河、舞阳河、东风水库、百花湖等河(湖、库)创建美丽河湖。

深化水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整治。深化“三磷”、白酒企业、电解锰企业整治,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整治。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畜禽粪污治理设施。

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大娄山、武陵山等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开展红枫湖、草海等重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及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开展乌江、赤水河等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调查,开展赤水河、乌江干流、万峰湖等重要水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强化生态流量管控,明确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目标。制定并实施生态流量监测方案,基本建成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

防范水环境风险。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明确风险源清单。建立健全重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

四、《规划》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要建立落实《规划》的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规划》确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同步推进。

资金保障。完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财政和金融政策,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融资及运作机制。

科技保障。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研究,强化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监督考核。将《规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公众参与。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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