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规划1亿千瓦光伏项目
日前,新疆阜康市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1亿千瓦光伏产业发展概念性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根据光伏产业项目的用地特征,结合现行土地供应政策,选取了阜康市全市区域集中连片、不占各类自然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未利用地(荒草地)及天然牧草地作为光伏产业备选区域,选址共计2400平方公里(360万亩),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阜康产业园周边的中部平原区及市域北部沙漠区域。优先发展区为中部平原区,面积440平方公里(66万亩)。
本次规划可利用用地面积2400平方公里(360万亩),规划装机容量1亿千瓦。计算光伏电站的年利用小时数为1378小时,计算规划场址电站年上网发电量为1378亿千瓦•时。
安徽出台2022年首批光伏风电竞配方案!每配10MW电化学储能加0.1分!
日前,安徽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文件显示,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2GW,本次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1GW,申报项目需配储能。储能配比成为重点考核项目,承诺书要求配置2小时储能,且对租赁或自建电化学储能电站落实市场化条件的申报企业(不含2018年及以前核准风电项目的配套储能电站)每有1万千瓦时租赁或自建电化学储能电站于综合评审前建成并网的,对租赁或自建的申报企业加0.1分。如综合评分相同,储能装机容量配置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氢能源车运营补贴最高11.5万!《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给予资金补贴,引导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推广应用,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其中指出:对轻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12吨以下)和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分别按照1.5元/公里、2.0元/公里和2.3元/公里进行补贴。经核准上述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的示范企业,2023年-2025年每年3月31日前按照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通知要求,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每年6月30日前将资金拨付给扶持对象。
奖励时间。扶持资金设立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共3年。在有效期内分3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核算周期为1个自然年。
总金额。扶持资金2023 年至2025年总预算 5700 万元,各年预算金额依次为1400万元1900万元和2400万元。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 2.5:7.5 的比例分担。
2025年投运150个城市公共充换电站!新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指导意见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其中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公共服务领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尤其“乌-昌-石”“奎-独-乌”及伊犁大气联防联控区域在基础上再提升5%;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到203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比例达50%以上,其中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150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