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争超2.62GW!打造“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陆海风电开发。制定新一轮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4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预留南、北海上风电场址至市区通道走廊。“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金山、奉贤、南汇海域项目,启动实施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十五五”重点建设横沙、崇明海域项目,建成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结合各区沿江沿海、工业、港口、旅游岸线区域资源,建设分散式风电。2025、2030年全市风电装机力争分别超过262、500万千瓦。
布局市外清洁电源基地。通过宾金直流、复奉直流等特高压输电通道消纳金沙江下游水风光电力,力争2025年新增消纳电量不少于50亿千瓦时,力争“十五五”中期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入沪清洁电量400亿千瓦时;加强清洁输电通道建设。“十五五”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浦东南通道,消纳更大规模深远海风电;临港新片区风光气储一体化示范。聚焦新片区先进智造区,通过低碳源端、互动荷端、智能网端建设,打造国家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保障新片区能源供应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达峰碳中和示范。2025年崇明岛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以上;强化资源保障。加强能源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国土空间用途规划中增加新能源用地、用海专项规划或类别,为新能源开发利用预留足够国土空间,保持新能源用地、用海规划稳定性。统筹规划海底电缆走廊,保障海上风电消纳同时集约节约用海。
新疆:鼓励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探索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中提出鼓励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积极探索“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好充电秩序。
最高补贴400万!海南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
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用于降低车辆综合使用成本。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共建共享大型集中式储能!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方案发布
近日,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的部署要求,高标准、规模化推进以滨州、东营、潍坊等市盐碱滩涂地为重点的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以下简称“鲁北基地”)。根据《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方案》。2022年全面推进鲁北基地开发建设,开工建设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并网300万千瓦左右,完成投资150亿元左右,形成集中连片、要素协同的开发模式。
考虑减轻大规模新能源集中并网压力,大力发展高比例储能,规划建设新能源电力输出大通道,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输送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发挥规模开发成本优势,提高储能配置比例,风光同场项目、普通光伏项目分别按20%、2小时和30%、2小时的标准配置储能设施,鼓励共建共享大型集中式储能。2022年,建成储能设施60万千瓦;到2025年,达到300万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