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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7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诊断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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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涉及钢铁相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诊断,建立能效、污染物排放先进和落后清单,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

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多孔介质燃烧等节能技术,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

加快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22年底前,全省7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在火电、钢铁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建设。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推动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

“十四五”时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满足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设计、建设、运营、养护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建设一批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清洁能源用能成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城市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地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推动大宗货物和长途货物“公转水”“公转铁”及“水水中转”,建设完善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大宗货物运输量较2020年大幅增长。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转型升级,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服役期满及老旧落后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鼓励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全省铝压延、钢压延行业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的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2%左右。

此外,方案还从九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广东省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省下达的激励目标的地市,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各地市“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地市能耗双控考核。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对照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政策规定开展评估检查,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新建(含新增产能的改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原则上实行省内产能置换。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四)强化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源头把关。从严查处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未批先建项目,依法依规责令项目停止建设或生产运营,严格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执行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

(五)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制修订广东省节能条例、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领跑者”引领行动。

(六)完善经济政策。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扩大在重金属、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强化电价、水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机制,落实高耗能等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

(七)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

(八)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升级改造省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推广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进数据整合和分析应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和企业自行监测监管,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

(九)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节能减排是中国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钢铁企业应抓住行业布局优化调整、产能置换升级、环保搬迁等契机,加大淘汰落后和装备升级,从根源上减污降碳,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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