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木兰溪、保护湄洲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闽政〔2022〕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莆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通过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方向,提出加强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治理的工作举措,加快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6000吨、600吨、500吨、175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聚焦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围绕能源、产业、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转型升级,突出园区、重点区域、城镇三类区域协同治理,补齐节能减排短板弱项,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程、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用好金融价格政策工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市场化机制、落实节能减排法规标准、提高统计监测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入手,不断健全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为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工作落实。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强化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减排责任。开展“十四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建立有效约束激励机制。倡导全民参与,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加大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产品、技术推广,加强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宣传,全面提升全民绿色发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