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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持续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监管,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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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网站发布《重庆市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全文,环保方面主要任务为:

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第6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综合利用各类环境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强化重点管控领域。加强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园区的监管,深入分析研判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水方面,以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水污染防治规范整治为重点,综合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搬迁。大气方面,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烧结砖瓦、燃煤锅炉等行业为重点,强化监管;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相关部署,依法依规依标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排放,继续推进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等区域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作。土壤方面,以涉及5类重金属(铅、汞、镉、铬、砷)的排放行业为监管重点,严格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年度重点重金属减排目标;继续推进锰污染综合整治。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落实区县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加强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指导督导,对恶意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管好“一张证”,紧盯排污口,构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全市核发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巩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核发、证后执法检查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构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

3.加强日常动态监管。持续加强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监管,进一步完善以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充分利用自动监控的非现场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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