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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完善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石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05-24
阅读:116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石狮市完善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石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7日

石狮市完善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泉州市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结合我市印染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及新时代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探索创新现代纺织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具有石狮特色的纺织印染行业人才评价体系,着力培养引进一支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赋能石狮印染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整合力量、统筹优势资源,进一步突破现有评价制度唯学历、唯论文限制,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健全以创新价值、职业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由国家职业等级标准、行业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专项考核、政府综合评价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纺织印染行业人才评价体系,贯通印染行业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渠道,拓宽行业人才成长空间,评选、凸显出一批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高、引领行业发展的人才和工匠,特别是吸引和培育一批青年人才致力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优化印染行业人才队伍结构,激发印染行业人才队伍创新创造活力,为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职业资格评审改革。

①健全非公有制经济职称评定。整合现有服装服饰相关专业、印染相关专业非公有制经济职称评审,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职称评审体系,成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库,制定出台“石狮市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试点开展以行业工作年限、职业技能等级、继续教育、工学一体化培训比照替代相应学历要求,常态化开展符合石狮纺织印染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职称评审。

②畅通印染专业职称评审路径。积极向上争取纺织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职称评审资格,优化评价标准,先行先试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学历比照认定制度,健全业绩成果破格认定制度,探索非公有制职称评审结果与专业职称评审互通互用;创新引入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常态化开展专场评审,拓宽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渠道。对在我市印染行业企业就业,近五年取得印染专业相关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证书者,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1500元、3000元的补贴,同一人才同一年度符合多个级别补贴标准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石狮市服装设计师协会、石狮市中纺学服装及配饰产业研究院

工作期限:12月底前组织首次专场评审,常年开展。

(二)健全技能人才评定机制。

①鼓励和支持我市各类院校、平台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申报纺织印染行业相关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建立健全符合我市纺织印染产业发展、行业领先的纺织印染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成纺织印染行业相关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单位备案的单位,按备案工种数量给予单位每个工种2万元的补助,每个单位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②支持企业申报职业技能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引导企业根据岗位实际,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能力等认定方式及内容,制定具有企业特色的实用型技能人才评定机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认定工作,每评定一名技能人才,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企业每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补助。对经评定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补贴,鼓励企业配套给予技能人才内部职级晋升、薪资提档等方面的待遇。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石狮市中纺学服装及配饰产业研究院

工作期限:12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推荐,常年开展。

(三)优化人才自主评价机制。

①发挥我市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和印染行业发展实际,规范化建立内部自主绩效考核体系,强化企业对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考核和业务技术培养。

②扩大印染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和印染行业实业人才举荐试点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印染行业高层次人才和实业人才认定评审委员会,健全行业人才评审工作制度,建立行业统一的人才评价和举荐标准,将专业水平评价、企业自主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印染行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实业人才举荐、企业等级评价等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企业绩效和评价结果运用。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人社局,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石狮市中纺学服装及配饰产业研究院

工作期限:12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常年开展。

(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①整合企业、高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单位资源和力量,推动建设多种类型的技能人才培育平台,深入开展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技能特色培训等培育课程,推动建成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②完善技能竞赛机制,推动各类主体单位,广泛组织开展印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按工作领域、程序细化赛事工种,推动竞赛结果转化。对获得名次的选手给予奖励,授予“石狮市技术能手”“石狮市工人”等荣誉称号,助力印染行业人才快速成长。

③立足资源优势,力争举办泉州市级以上印染行业技能竞赛,对于承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的,按石狮市人才公益活动补助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总工会,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

工作期限:常年开展。

(五)构建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①建立以政府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行业人才表彰奖励体系。推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市民、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等综合荣誉评选适当向印染行业人才倾斜。完善石狮“好师傅”、工匠、名匠、技术能手等技术综合评定制度,加大印染行业人才参评力度。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技能人才标兵”“岗位能手”等业务水平能力评价。加大典型人才事例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印染行业人才的认同,营造尊敬、重视、爱护印染行业人才的良好氛围。

②加强对印染行业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依法依规推荐印染行业人才参选我市两代表一委员和群团组织代表,逐步提高在职工代表大会的比例。加大印染行业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力度,逐步增强对一线行业从业人员的发展吸纳。建立技能人才疗休养制度,依托群团组织,开展技能人才研修、疗养及各类文娱活动,增强人才价值感,推动人才更好地融入石狮。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妇联,市工信科技局,中共石狮市纺织服饰产业链委员会,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

工作期限:常年开展。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完善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重点特色项目改革专项小组,实行定期调度工作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推动改革项目总体进程,市人社局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安排牵头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每个月向市委组织部汇报进度。对于需要协同解决的难点问题,市委组织部可随时提请专项小组组长开展调度会议,确保各项措施有效可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健全印染行业人才评价体系开展专题调研,全面客观了解印染行业人才队伍现状,并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先进典型地区做法,提出改革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的细化措施办法,对照任务逐项明晰责任单位以及期限,按时间节点安排,逐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力度,对印染人才职称评审及其他重大人才评价改革所需要的资金优先予以保障。

(三)巩固成果运用。在推进项目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将各项有利推动改革落实的措施制度化,切实评选出一批符合我市纺织印染行业发展需求、具有资深行业经验、拥有专业纺织印染技术、引领行业发展的人才,让人才享实惠,让改革的成果真正落到人才、企业和行业发展实处上。

(四)全面总结宣传。总结、提炼项目改革过程中可复制推广的特色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对项目改革有力举措和纺织印染行业人才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全方位展示纺织印染行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进展和成效,营造尊重行业人才、爱护行业人才的良好氛围,打造有影响、有效果的改革品牌。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3年,相关政策待遇落实由牵头单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方案中的政策与各级其他相同政策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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