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气象局与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共同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气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压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雷电防护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已投入使用雷电防护装置隐患排查治理,投入使用后的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除易燃易爆场所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防雷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等级检测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和隐患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对雷电防护装置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养护、维修。
《通知》强调,全市气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联合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防雷安全标准,定期研究解决防雷安全的管理问题,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合力推动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