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充分发挥电网配置平台作用、科学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积极促进网源协调发展、大力优化接网服务流程4个部分。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电网配置平台作用,包括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主干电网输送能力、提升电网综合承载能力三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省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不低于5000万千瓦,到2030年不低于8000万千瓦。
在科学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积极促进网源协调发展方面强调储能建设:
大力推进储能建设。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布局,加快建设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充分利用电化学储能响应快、配置灵活等优势,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加快华能金坛、国信淮安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研究探索长时长储能技术试点应用,提高储能运行效率。到2025年,全省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约9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1300万千瓦。
开展“一站一策”差异化接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网模式细分为“全部自发自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三类,进行科学分类管理,提高消纳水平。优先就近就低接入电网。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汇流升压至中、高压配电网或在相应变电站(台区)配置独立储能等方式改善接入条件,经接入系统评估满足电网安全要求后安排接入。
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储能。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分布式光伏发展情况,可结合实际需要审慎适时出台有关配储政策,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可自愿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分布式储能设施,并以聚合共建、租赁共享等模式集中统筹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出台配储政策后,牵头负责本地分布式电网侧储能项目规划配置及投资主体确认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应组织各县(市、区)电力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根据配电网规划,科学制定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规划布局方案,并附投资主体方案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规划评估。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直接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在满足独立接入、独立计量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纳入省级规划的分布式电网侧储能项目可按照“苏发改能源发〔2023〕775号”的充放电调用政策进行结算。
另外,关于调节资源建设,煤电、调峰燃机建设也是科学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方面的关键任务。
提高煤电支撑能力。坚持“先立后改”,科学合理优化煤电布局,在负荷中心和重要城市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兜底保障煤电,充分发挥支撑性清洁煤电对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调节性作用,确保华能太仓、国能常州和国信沙洲等项目按时投运,加快推进国电投滨海、大唐吕四、华电望亭、中电常熟等项目。到2025年,全省清洁燃煤发电装机达到约90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1亿千瓦。
加快调峰燃机建设。按照有序适度的原则,重点考虑在电网分区平衡有缺口、网架支撑薄弱、调峰需求较大的地区布局发展调峰燃机项目,加快推进华能南通、大唐南电、华电望亭等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各类燃气发电装机达到约225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28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