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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行业动态:《 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印发

氯碱产业网综合整理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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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印发

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获悉,近日,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印发了《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入园指引》),自2024年10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入园指引》指出,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一)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含下游深加工的固废、废气、废液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空气分离制氧项目除外)。(二)化工行业中,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液化烃类易燃易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项目。(三)化工行业中,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印发

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以下简称《体系表》)。《体系表》中主要新污染物指标对标《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涵盖国际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及我国当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中所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同时包含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

山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印发

日前,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山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管理目录》)。《管理目录》涉及6大类,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大类后又细分为23小类行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包含的工序有37种。 化工行业进入目录的有14种,分别是煤制焦炭、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管理目录》明确,将符合上述主要产品或工序,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为等价值,其他行业为当量值)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管控范围。

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印发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目录纳入的石油和化工项目有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焦化企业废气综合利用除外),煤制合成气生产,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活性炭制造,硫酸、硝酸、盐酸、萤石法氟化氢制造,烧碱、纯碱制造(采用井下循环制碱工艺的除外),电石制造,乙烯、丙烯、苯乙烯、电石法氯乙烯、对二甲苯(PX)、醋酸、甲醇、粮食法丁醇、丁二醇、粮食法丙酮、氯醇法环氧丙烷、氯醇法环氧氯丙烷、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制造,黄磷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立德粉、铅铬黄、氧化铁系颜料制造,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四氯化碳溶剂法氯化橡胶制造,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制造,炭黑制造等。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印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布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涉及高端工业母机、大型石油和化工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精密仪器仪表、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等15个类别,包括众多石油、石化类技术装备。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启动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数据收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尿素、磷铵、木制品等产品开展相关工作。

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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