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共9个储能项目纳入2025年专项行动项目清单,装机容量达11GW/48GWh。要求各盟市按照下表,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申报,10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能源局。
据悉,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多地已经发布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具体公告原文详见文末。
根据内蒙古能源局文件,此批储能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每个储能电站项目确定一个储能装备制造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牵头企业。批复的项目应尽快开工、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文件还强调,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电站建设期内和建成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
未按期投产、擅自调整技术方案或变更投资主体的项目不享受容量补贴等有关支持政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此外文件还要去,各盟市电力公司要积极公布新型储能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可接入容量,不可将预留给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的容量用作其他用途。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包含测算储能电站工程投资,分析储能电站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的收益情况,研究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对容量补偿的期望值和电源侧独立储能对容量租赁的期望值。
原文如下: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662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助力全市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现对本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优选,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二)优选内容:优选一家企业为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概况
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规模300万千瓦/1200万千瓦时,主要发挥满足新能源场站并网运行要求、为有明确服务关系的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等作用,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原则上一个独立储能电站确定一个实施主体。
(二)储能项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三)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四)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定、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优选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0月8日。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尽快开展《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落实项目站址条件、接入电网条件等基本情况,连同营业执照、内部投决及企业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申请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文件”。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能源局719室
联系人:乔民
电话:13304775311
电子邮箱:ordosnyjdlk@163.com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