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城函〔2024〕3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期,我部在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践基础上,梳理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办城函〔2024〕3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期,我部在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践基础上,梳理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