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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绿色种养循环技术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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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概述

(一)技术基本情况

种植业与养殖业绿色健康协调发展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当前面临保供增效任务重、种养循环不畅、生态环保压力大等问题。从2021年起,国家层面大力扶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江西省17个畜牧养殖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鄱阳湖周边重点区域纳入全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范围。本技术针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在国内都属于起步阶段,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完整的技术体系,给工作推进带来诸多困难的实际,坚持生产与生态兼顾、减量与增效协同、安全与有效并重原则,以推进规模化养殖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通过对畜禽粪便收集、发酵腐熟加工、粪肥科学还田、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综合集成,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一套符合生产实际、程序规范完备、操作实用性强、便于推广运用,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技术体系,推动“粪污”变“粪肥”。本技术对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一种有机肥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ZL202010739826.5

(二)技术示范推广情况

本技术2021-2023年在新干县、鄱阳县、高安市、修水县、万载县、丰城市、安福县、南城县、余江区、渝水区、兴国县、定南县、都昌县、上高县、临川区、吉安县、武宁县等17个县(市、区)进行示范推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6亿元,共完成示范推广面积460万亩、粪肥还田效果监测点920个、开展技术试验示范172项。全省探索形成了“堆肥+配方肥”、“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和“沼液+配方肥”3种技术模式。由上高县农业农村局与中科生态修复(江西)创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平台,收集的每一吨粪污、生产的每一吨粪肥、还田的每一个地块都做到清晰明了。

图1.“堆肥+配方肥”技术模式

(三)提质增效情况

本技术已在江西省完成示范推广460万亩以上,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畜禽“粪污”变“粪肥”。全省12个试点县粪肥就地消纳固体禽畜粪污62.93万吨、液体粪污85.86万方,减施化肥2.5万吨,亩均节本增收150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二是实现了种养业绿色健康协调发展。粪肥还田应用面积46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290.7万亩、蔬菜50.1万亩、果树86.52万亩、茶叶28.38万亩、其他作物4.3万亩),增产作物6%以上,推动种养业健康发展。三是改善了环境。粪污的收集消纳,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农民生活幸福感。四是积累了技术推广经验。通过构建本技术体系,为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提供了试点经验。

二、技术要点

(一)粪肥收集加工

根据区域内养殖粪污、耕地面积、种植业情况、农户施肥等资源情况,科学确定粪肥收集加工技术路径。有满足粪肥生产的场地、专业设施、生产设备和操作规程、粪污处置方法、技术措施等。在粪肥加工生产过程中,所添加的辅助原料,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附录A.有机肥生产原料适用类目录”里规定的原料种类。使用《有机肥料》(NY525-2021)“附录B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要求”里出现的原料,必须有由相关资质部门出具的原料安全性评估报告方可使用,并附原料来源相关资料。严禁使用《有机肥料》(NY525-2021)未标明的其它原料,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原料。严格按照《禽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堆肥按照《禽畜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要求原料堆腐,实现充分腐熟。堆肥中期高温维持50~60 ℃,条垛式不少于15天,槽式不少于7天。严禁出现粪污未经处理直接还田现象。

(二)粪肥质量控制

在固体粪肥生产加工过程中,堆肥应进行不少于1次抽查,抽查堆肥腐熟度。粪肥生产结束后,应再进行1次抽查,检测堆肥应完全腐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数量抽检粪肥质量。其中粪肥中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粪肥质量抽检要求有资质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要严格管控,进行返工处置,处置后再次进行质量抽检,合格后方可利用,防止不合格产品还田入地。在粪肥生产加工过程中,详细记载粪污资源来源、种类和数量、添加其它原料的种类和数量、粪肥加工开始生产时间、生产结束时间、生产粪肥数量等内容。

(三)开展粪肥还田

还田主体应具有粪肥还田所要求的设施设备,保证不同种类粪肥按质按量顺利还田。制定不同粪肥品种还田利用的技术方案,包括还田面积、还田方式、还田数量等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相关试验成果,科学确定不同作物有机肥使用量、时间和方法。一般堆肥亩施用量200~1000公斤、沼渣400~1500公斤、液体粪肥2000~3000公斤、商品有机肥100~500公斤。要严格以《禽畜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NY/T1868-2021)为指引,确保粪肥施用的安全合理性,其卫生学指标、重金属含量、施肥用量等达到上述标准要求。堆肥宜在秋季或播种(移栽)前作基肥施用,采用穴施、沟施、环状施肥等方式集中施用,避开雨季,注意与化肥配合施用。施用时与植株根系保持一定距离,可与化肥混合。液体粪肥一般作追肥,根据养分含量和作物特点适当稀释,采用条施、穴施、环状施肥和喷灌、滴灌、叶面喷施等方式,及时覆土。微灌施用时注意过滤,避免堵塞管道和滴头。

(四)还田效果监测

科学编制监测点实施方案,保证监测顺利实施,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为指导粪肥科学还田提供科学理论依据。粪肥还田效果监测要按照《肥料效应鉴定田间试验技术规程》(NY/T497-2002)、《微生物肥料田间试验技术规程及肥效评价指南》(NY/T1536-2007)、《肥料效果试验和评价通用要求》(NY/T 2544-2014)、《肥料登记田间试验通则》(NY/T 3241-2018)等执行。每种作物、每种技术模式至少布设3个监测点,每个项目实施县监测点20个以上,至少提出3种以上绿色种养循环技术模式方案并进行监测试验研究。每个监测点至少设常规施肥与绿色种养循环技术模式2个处理,各处理除施肥外其它农事操作应相同。大田作物监测周期为整个生育期,果树监测周期为当年收获后到第二年收获,蔬菜监测周期为蔬菜整个生育期。当年监测试验结束后要对监测点试验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完整的监测试验报告。

图2.油菜试点试验点

图3.水稻监测点

三、适宜区域

本技术适宜在江西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四、注意事项

在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地情、苗情、墒情等实际相结合。严禁出现粪污未经处理直接还田现象。

五、技术依托单位

(一)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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