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江西拟发文: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总建设规模达到1440万吨/日以上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05-29
阅读:51

5月26日,江西省住建厅公示《江西省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4-2035年)》。

规划编制范围以江西省行政区划为基准,覆盖江西省全域,包括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萍乡市、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等11个设区市及赣江新区

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规划预测,全省2030年建筑垃圾年产生量为9677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8%,资源化利用量为1393万吨,2035年建筑垃圾年产生量为9661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资源化利用量为1523万吨。

规划提出,2030年资源化利用设施总建设规模达到1440万吨/日以上,且各设区市要统筹县区建成运营合规、满足需求的兜底保障设施(贮存或堆填处置场)。2035年资源化利用设施总建设规模达到1550万吨/日以上。资源化利用设施应根据资源化利用情况和市场发展分期建设。无法资源化利用的部分应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和堆填。

同时,要充分发挥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焚烧设施的作用,利用填埋场剩余库容作为资源化利用后剩余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地或应急保障设施,将装修垃圾可燃物质应分尽分,填补焚烧发电厂的缺口。

详情如下:

关于江西省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我厅组织编制《江西省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4-2035年)》,并经专家评审会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20日,共30天。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791-86202287,联系邮箱:LY22975500@163.com。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本网。非本网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发现有任何侵权内容,请依照下方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投稿电话:400-0087-010 转 0
投稿邮箱:press@ibi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