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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雄安新区2025年度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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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新区智能建造相关工作,按照《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雄安新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能建造场景丰富的交通、水利工程可参照申报,以往年度已公布的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申报为主,建设单位也可联合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资料

1.示范项目申报表;

2.智能建造专项报告(包含全过程采用BIM正向设计和应用、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能运维、建筑机器人应用等)。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项目单位按要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2025年6月3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包括电子文档)报至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公示。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通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方式,组织对申报的示范项目评审,确定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并公示。

(三)结果运用。经确定的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在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考虑。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已确定的智能建造示范项目,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将对示范项目创建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单位应结合示范创建进展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做法,配合做好新区智能建造宣传、交流工作;完成示范内容建设后,及时做好验收备案工作。

(三)在示范项目创建过程中,如未能按照申报内容开展相关工作的,取消雄安新区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称号并予以通告,已发放资金补助的项目,将收回专项补贴。

(四)示范项目申报事项联系人:宋少杰,联系电话:0312-5628528,邮箱:xajjc365@163.com。

附件:识别文末二维码可下载

1.雄安新区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申报表

2.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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