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新三板上市公司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之科技)发布《收购报告书》,这份报告书提到,华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环保发展”)拟对新之科技进行收购。
华润环保发展拟通过认购新之科技定向发行股份和大宗交易方式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众公司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获得新之科技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环保发展将持有新之科技42,900,336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新之科技总股本的55.87%,成为新之科技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如下:
1、定向发行股票
华润环保发展与新之科技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新之科技拟向华润环保发展定向发行26,873,539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2.82元/股,认购价款合计75,783,379.98元。定向发行股份完成后,华润环保发展将取得新之科技35.00%股份。
2、股份转让
华润环保发展与出让方龚杰卡、陆增、青岛上合、安徽双赢、王铁英、马伟、李达、张珉、何忠辉、杜婷婷、苗建、蔡丽珍、李懋宁、马凡波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人自交易对方处受让取得公众公司16,026,797股股份,占公众公司定向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0.87%,每股转让价格为2.82元/股,转让总价款为45,195,567.54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润环保发展将取得新之科技55.87%股份。图源:新之科技公告新之科技表示,公司是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发展与华润环保发展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本次收购基于战略发展和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收购人优化整合资源,形成互补优势,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收购人长远发展规划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