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 年)》(以下简称《指南》),这一举措旨在优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精准支撑,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该《指南》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等领域的项目储备工作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范,为生态环境领域的项目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相关企业、机构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构建中央项目储备制度,强化资金精准投放
《指南》明确实施中央项目储备制度,严格遵循 “资金跟着项目走” 的原则。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未被涉农资金整合部分)支持的项目,都需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对于采用竞争性分配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各地要按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经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后入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无法获得资金支持。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有效避免资金的盲目投放,确保资金能够精准流向对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关键作用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统筹谋划重大项目,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省级生态环境、财政部门需结合国家及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清单,以系统性、整体性、精准性为原则,统筹谋划储备项目布局。鼓励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预储备制度,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组织地市、区县重点储备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
在能力建设与调查评估类项目方面,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制定方案,避免零散实施,以实现整体能力和效益的提升。这一要求促使各地在项目谋划过程中,摒弃小散项目思维,更加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从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的大局出发,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从而更好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
各地要按照入库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并编制申报材料。在这个过程中,加强项目前期现场勘察和事前论证至关重要,需重点论证项目必要性、技术方案先进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为项目实施筑牢根基。
对于纳入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试点省份,更要着重指导地方做实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已入库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初步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在资金下达后能够迅速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早日实现环境效益。
四、明确财政事权责任,确保项目规范推进
《指南》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于政府事权类项目,各地需按要求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加大地方资金投入;不属于政府事权类项目则应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 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入库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这一规定清晰界定了各方责任,避免了责任不清导致的资金使用混乱和项目推进受阻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在规范的框架内有序进行,保障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五、加强审核管理,严把项目入库关
省级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建立规范的入库审核制度,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报送前两部门需信息互通、协商一致,跨年度项目要明确年度预算金额和年度绩效目标,确保项目真实必要、建设方案可行、各项指标合理。同时,对于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项目,三年内禁止申请入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程和办法,从源头上保证入库项目的质量和可靠性,为生态环境资金的有效利用提供坚实保障。
六、各领域入库要求详解,把握重点方向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总体与范围
以 “十四五” 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为重点,支持范围涵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项目类型包括燃煤污染控制、锅炉综合治理等多种类别。例如,燃煤污染控制聚焦散煤治理,锅炉综合治理围绕各类锅炉的淘汰、改造等工作。
不予入库情形
明确了如无详细信息的锅炉淘汰类项目、企业达标排放改造项目等多种不予入库的情况,为项目申报划定了清晰的边界,避免无效申报。
入库材料
申报需提交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确保项目具备一定的前期基础和明确的绩效目标。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
总体要求与原则
项目内容需与国家决策部署和规划相衔接,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遵循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等原则,确保项目能够切实解决水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运行。
入库范围及类型
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每个领域又细分了具体的项目类型和支持内容。如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支持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入河排污口整治等项目。
不予入库情形
不符合支持方向、未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生态环境绩效不明确等多种项目将不予入库,严格筛选出高质量、有实效的项目。
入库材料
需提交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用地、运维等方面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总体要求与范围
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为重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调查监测、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等多个方面,鼓励新技术示范工程,旨在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不予入库情形
不符合支持方向、在产企业类项目不达标、责任主体明确的经营性用地相关项目等多种情况不予入库,确保入库项目能够真正服务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入库材料
需提交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成熟度证明材料等多种材料,从多维度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
(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总体要求与范围
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围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多种项目类型,鼓励以县为单位整体或打包申报,提高项目实施的规模效应。
不予入库情形
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各类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具体情形,如城镇建成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缺乏合理技术路线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等。
入库材料
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绩效目标申报表及运行维护资金来源证明材料,保障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和可持续运行能力。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 年)》的发布,为生态环境领域的项目储备和建设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指导。对于相关企业和机构而言,深入研究《指南》要求,精准把握各领域项目的重点和方向,积极谋划高质量项目,既是应对挑战的关键,也是抓住政策机遇、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美丽中国建设的征程中,这些项目将发挥重要作用,共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