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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法制司、交通运输部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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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好理解修订后的《办法》,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06年,《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原铁道部令第26号)发布实施,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铁路勘察设计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2013年以来,铁路政企分开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和铁路工程建设环境也发生变化,为适应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对《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二、《办法》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十章56条。

一是落实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厘清勘察、设计单位权责,并相应强化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是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做好衔接,依据《招标投标法》提出了进一步优化铁路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履约管理;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地质勘察监理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以及国家规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条件等做了细化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删除勘察设计收费章节等。

三是明晰了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程序,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在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履约管理的同时,进一步保障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市场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变更设计管理责任,对变更设计主要程序等作了原则性规定,为开展变更设计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是明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监管责任,增加了监管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约束条款,完善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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