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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公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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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c@163.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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