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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两电镀企业改建项目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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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消息,2026年3月1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拟对两家位于龙港市电雕电镀小微园的企业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公告,此次涉及审批的两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温州市黄鑫印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港市电雕电镀小微园2幢201号。企业拟投资新建1条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拉丝、涂布、晒版、显影、电泳等工序,同时淘汰原3F车间一条已审批未建设的电雕生产线。项目改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将达到年产15万支印刷辊筒及1000万只标牌件。

2. 龙港市来运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港市电雕电镀小微园5幢501室。企业计划对原3F、4F车间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建,取消原审批的7条生产线,并在3F、4F车间新建4条生产线。改建后,企业将共设两条电镀生产线及五条配套生产线,全厂生产规模提升至年电镀加工7000万件小五金和2000吨标准件。

公告指出,两项目均已按规定完成环评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均承诺将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相关环保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各自的环评报告。

公众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在公告起五日内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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