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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适用范围

压力容器资讯网 201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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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为了保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此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固定式压力容器适用的范围: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二)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三)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以外还包括的内容有:

  (一)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接接头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二)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三)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连接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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