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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每年将不少于10%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给藏区

中国甘肃网 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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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从2013年起,甘肃省水利厅力争每年从省级各类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推进藏区的水利发展。并且出台了推进西藏区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甘肃省水利部门将着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山洪灾害防御、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牧区水利发展等各类水利专项规划,加大对藏区水利发展的支持力度。2015年前,全面解决列入

  国家规划的藏区63.94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全面建成临潭县青石山、合作市卡加曼等5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以及完成合作、夏河、迭部、舟曲、卓尼5个“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增装机容量17.77万千瓦,乡、村通电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9.9%以上。同时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藏区新修标准梯田面积达到1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120平方公里。

  还要继续坚持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项目,大力的开展生态小流域建设,预防水土流失健全水土保持,对于占用水利设施个水域的项目还要建设相关的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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