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坚持节约、节能、高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四个”不准,严管执法车辆的使用。该局把严格管理执法车辆的使用列入议会日程,并作为一件实事来抓。
东海县城管局现有执法车40多辆,为防止执法车辆公车私用,该局制订了“四个”不准,即:不准使用执法车辆办私事;不准将执法车辆停放在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损毁执法车辆标识;不准将执法车辆,非工作时间内停放在住宅小区内。一旦违反“四个”不准,立即查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今年三月,该局有多名工作人员多次将其驾驶的执法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内过宿。经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为公车私用行为。为此,该局组织下发专门文件决定对上述多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扣发当月目标考核奖,调离驾驶员岗位的处分。
该局在严格执法车辆的同时,严格派车使用制度,对同一方向同时使用的执法车辆,公务车辆尽量安排合用。对执法车辆,公务车辆加油,按局统一规定时间,有专人负责在固定加油站加油,当场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为凭。每逢节假日,对不使用的执法车辆,公务车统一封存,并做好封存登记档案,以后备查。
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段帮春,陈楠 2013.10.11